关于评选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
作者:科研处 时间:2015-04-08 点击数:
关校内各有关单位:
2015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已开始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成果范围
凡我校教职工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(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;每位申报人限报一项):
(一)公开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论文、著作等(不包括论文集、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、教学课件);国外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。
(二)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项成果。
二、申报程序、要求
(一)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、科学性,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。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科研查新工作站办理。成果查新著作、研究报告每项300元,论文每篇200元。
(二)报送成果材料要求:
1.《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》(附件1,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成册)纸质文本一式2份。表中“申报人单位意见”应填写申报人所在学院意见,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;“报送单位意见”不填。
2.成果原件一份(经审核后退回),复印件1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(电子版文档名称规范为“单位 成果 姓名”;如果有多个文档,请加上数字编号,如“单位 成果 姓名01”。文件夹名称参照文档名称处理。);
3.《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加盖公章、《查新申请表及项目成员信息表》(附件3)及《查新汇总委托书》(附件4)纸质文本各1份;
4.以上纸质材料均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。电子版名称统一规范为“单位 姓名 材料名称”,如:“××学院 杨×× 评审表”;
5.申报人须将纸质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,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评审表封面一张;
6.成果申报不单独接受个人申报材料。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4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pdsukyc03@126.com,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办公室(行政楼318室),逾期无法受理;联系人:盛晓玲,电话:2657766。
科研处
2015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