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奖的通知

作者:科研处 时间:2016-09-27 点击数:

校属各单位:

  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

  奖励等级设为特等奖和一、二、三等奖,特等奖名额控制在申报成果总数的5%以内,其他一、二、三等奖名额分别按申报总数的10%、20%、20%确定。

  二、申报资格

  1.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20日在国内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、正式出版的著作,被地厅级(含地厅级)以上党政机关(不含机关职能部门)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;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,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我校。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。第一作者每人限申报一项。

 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,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,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,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(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)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。

  2.有下列情况者,不具有申报资格:(1)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;(2)著作权存在争议者;(3)申报材料、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。

  3.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、发表的成果,各种音像、工艺美术类制品,暂不受理申报。

  4.已获得2016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。

  三、申报流程

  1.此次申报工作使用“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”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。系统将于2016年9月26日开通,届时可以通过http://sk.haedu.gov.cn访问系统。

  2. 申报人员在10月20日之前,自行登录系统,根据系统提示要求,认真注册个人信息,下载填写并在线提交《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》,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,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,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、版权页、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,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。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,以免系统不兼容,影响申报。

  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
  1. 材料要求:成果申请书一份;申报成果原件一份,省教育厅现场审核后退回。

  2.报送要求:将申请书纸质版于10月21日报送到科研处(办公楼325房间),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pdsukyc03@126.com

   联系人:李芳芳 王俊青  联系电话:2657766

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研处

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9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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